◆慈善立法启动

2015年10月30日,慈善法草案首次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2015年12月21日,慈善法草案二审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据悉,慈善法草案将于2016年3月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我国慈善事业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迅速发展,各类慈善组织在灾害救助、扶贫助残、环境保护等方面都积极参与。但在慈善法草案出台前,我国慈善领域在立法上一直处于空白状态。民政部在2005年就提出慈善立法的建议,自2008年以来,先后有800多人次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制定慈善法的议案建议27件,希望通过规范慈善事业,激活社会爱心。

2008年底,民政部曾将慈善法草案提交国务院法制办。但是,那次由政府系统内部启动程序的立法尝试,由于社会各界分歧较大、对慈善的定义未能取得共识等原因,没有能够顺利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015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年度的立法工作计划中就包含了“慈善事业法”。此次慈善法草案提交审议,将名称从“慈善事业法”变为了“慈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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