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为落实河南省扫黑除恶督导反馈意见和新密市委政法委关于扫黑除恶工作推进要求。

2018年8月15日上午9时30分,新密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会,就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安排部署。新密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俊华主持会议,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为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进行的重要部署,全体检察干警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坚持“四个意识”,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要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新密市检察院要在新密市委、新密市委政法委领导下,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作用,依法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确保“稳、准、狠”地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同时要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衔接与配合,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协作机制,确保办案取得良好效果。

要进一步落实责任。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要运用法治思维,严守法律底线,规范和引导侦查取证工作,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院党组要带头落实责任,抓好全局,抓好统筹。扫黑除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指挥部作用,全面掌握情况,做好上传下达,在对黑恶案件快捕快诉的同时,一定要坚持法律标准、法律原则,切实把好案件的每一道关,确保把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的铁案。

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两微一端”、检察门户网和新闻发布会等适时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具体黑恶案件查办情况,大力营造全社会扫黑除恶良好氛围。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的积极性,做到“发现就打”、“一有苗头就打”,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大声势,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院全体党组成员参加会议,部分检委会委员和部分内设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还对专业化、一体化办案组及党员之家、党员活动室、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扫黑除恶推进会现场

 
 
 

据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新密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新密市政法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积极发挥检察职能,紧密结合新密市社会治安形势,多措并举全力推进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2018年至今,该院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7件48人,追捕漏犯2人;受理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4件44人。如新密市米村镇孟庄原村支书孟某利用家族势力,形成了以孟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该团伙自2008年开始在米村煤矿采用堵路等方式,强行中标人员低价将渣煤出售,并达到垄断渣煤经营的目的。新密市公安局先后抓获孟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该7名团伙成员被新密市检察院批准逮捕后,目前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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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你了解多少?

长期以来,黑恶势力侵害的不单单只是某个个体,而是整个社会群体。不仅对群众的生命健康造成伤害,还会破坏整个社会的稳定秩序和安定环境,甚至给群众带去难以弥补的心理创伤。

对黑恶势力必须坚决“亮剑”果断出击!

面对黑恶,请勇于举报!

什么是“黑”?什么是“恶”?

你真的了解吗?

下面就让密检君给你们讲解,敲黑板啦!

请大家做好笔记!

问:黑势力是什么?

答: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1、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2、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3、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4、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庇护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内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恶劣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问:恶势力是什么?

答:是指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在一定区域内或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犯罪组织。根据法学家的解释,“恶势力”应当同时具备以下4个特征:

一是具有一定的组织形式,人数较多(一般为3人或3人以上),有相对明确的组织者或首要分子,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是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多次(一般为5起或5起以上)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组织容留妇女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具有一定的公开性和暴力性;

三是严重扰乱一定区域或行业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四是一般无合法经济来源,经济实力较弱,没有大的经济实体,保护伞和关系网不明确,或层次较低。

问:打黑除恶的对象有哪些?

答: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村民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与境外黑社会组织相勾连以及跨国跨境实施违法的黑恶势力。

12.其他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损坏党和政府形象的黑恶势力。

密检君提醒:如有市民群众发现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政法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问:这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多长时间?

答:这次全国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自2018年初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三年。

扫黑除恶,你以为只是说说而已?NO,我们是认真的!!!

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在此密检君呼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霸痞违法犯罪线索,政法机关一经查实,将依法严厉打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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