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前我曾任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交通局副局长一职,2013年,从基层领导岗位上退下来的我有幸走上了通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这一全新的工作岗位。
在成为一名人民陪审员以前,法庭在我的眼中神秘而威严。担任陪审员之初,我也曾简单地认为庭审的作用仅仅就是审理案件,查明事实和认定证据。然而时间久了,参与审理的案件多了,特别是当我看到很多刑事罪犯并不是十恶不赦,而是因不懂法律或是意气用事触犯了刑法,我越发觉得其实庭审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法制教育的过程,上好庭审这堂法制教育课对于罪犯能否悔过和日后改造都至关重要。
翻开我的开庭记录本,今年审理的一件聚众斗殴案又浮现我的脑海:六名被告人皆是85后的小年轻,其中还有两名被告人是大学生。2014年11月的一天晚上,同样从事快递业务的王某与任某因双方车辆轻微碰撞发生争执,后被他人劝开。不服气的王某随后纠集了十多人找任某算账,任某也不甘示弱,很快也纠集了一帮人。双方由互相谩骂演变成手持砖头、木棍大打出手,造成两人轻伤二级、四人轻微伤的后果,六名被告人皆被判刑。
法庭上,看着这些年轻人因气盛鲁莽酿成大错,给人生抹上了擦不去的污点,我痛心疾首。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一位长者,我觉得有责任也有义务利用庭审给这些年轻人好好地上一课。
我首先分析了他们犯罪的原因:“缺失法制观念,情绪极易激动,行为不计后果,导致了今天你们站在被告人席上。在当今这样一个法治社会,年轻人一来要学法、知法、守法,增强法律意识,不伤害别人也是保护自己;二来要冷静理智处事,多一份冷静,少一份冲动,才能将问题更圆满地解决;三来行为要考虑后果,遇事多几分思量。如果多想想后果,或许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了。”
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教育感化了六名年轻人,其中两人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其余四人也低头沉思。王某忏悔道:“冲动是魔鬼,真的非常后悔。”
老骥伏枥,在人民陪审员神圣的岗位上我将继续发挥余热、贡献力量。
(李 慧 古 林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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