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本报记者屈芳王绿扬本报通讯员张伟

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社会公平。记者1月23日从省民政厅了解到,《河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颁布一年来,我省凝聚合力“托底线救急难”,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提高保障标准、创新服务举措等,发放社会救助资金120多亿元,有效保障了560多万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切实挽救300多万家庭免受灾难。

健全制度社会救助体系日臻完善

1月22日,记者在临颍县人民医院新农合办见到了前来报销的大郭乡大郭村低保对象胡现章。去年他患脑溢血住院,4万多元的医疗费中,新农合报销21906元,民政部门发放6298元的医疗救助金,他自己只承担了1万多元。

胡现章说,正因为有了新农合和医疗救助,自己才能安心治病,重拾生活信心。

近年来,我省着力完善居民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制度,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日臻完善。仅去年一年,我省就密集出台多项社会救助新规:《关于量化确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在全省建立起低保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连动机制;《关于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的意见》,对临时救助的对象、范围、标准、程序和保障措施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进一步统一了救助方案;《关于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实施意见》,让城乡医疗救助“合二为一”……

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推动全省社会救助法制化进程,进一步从制度层面确保了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生计有保障,生活有盼头。

透明认定有效杜绝人情保、关系保

在郑州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记者看到,只要输入申请人的身份证号,立刻就能查到申请人存款、房产、车辆、保险等情况,通过比较当地低保标准,其是否符合低保条件“一目了然”。

能否领低保,“系统”说了算。据介绍,这种公开透明的认定模式正在全省覆盖。省民政厅于2014年11月成立我省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除郑州市外,洛阳、鹤壁等12个省辖市也成立了核对机构,三门峡、济源等5个市和9个省直管县市建立市县本级核对信息平台,130个县(市、区)开展了信息核对工作。

核对信息平台的投入运行,有效预防了百姓担心的“人情保”“关系保”、虚报瞒报家庭收入等现象,进一步提高了社会救助对象认定的科学性和精准度。

方便求助构建“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

过去,群众申请社会救助常常要往返于多个职能部门,手续繁琐。如何让困难群众及时获得救助,打通社会救助“最后一公里”,成为摆在政府面前的一道民生问题。

2014年起,我省积极构建“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社会救助新机制。依托县乡行政服务大厅和便民服务中心等设立的“社会救助综合窗口”,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协同作用,统一受理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医疗、教育、住房、就业、临时救助等8个方面的救助申请。

目前,我省各县乡的行政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和部分基层民政所,基本都设立了“社会救助综合窗口”。申请人只需提供相应申报资料给窗口工作人员,就可以得到所有求助事项的处理结果,属于民政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当场解决,属于其他部门的事项,民政部门负责转办、督促、反馈。

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救助可以有效整合社会资源,让困难人群得到更多帮助。今后,我省还将通过完善相关税费优惠政策等,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以设立帮扶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到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平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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