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调解员的忘我情怀——记新密市苟堂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李亚军

  1989年6月,李亚军到河南省新密市司法局工作,在宣教科职员岗位上一干就是18年。为了提高业务素质,李亚军1997年8月至1999年12月到郑州大学法学院法律专业进修学习,进一步充实了自己。2005年4月,新密市司法局在辖区内各乡镇设立司法所时,因为苟堂镇位于新密市新郑市和禹州市三交界的大鸿山下,居处偏僻,条件差,正在领导为人员选派犹豫不决时,李亚军报名了,他自愿到条件最差,交通最远,民事纠纷最复杂的地方去锻炼,领导答应了他的请求,这一干就二十年。2005年4月至2016年4月, 李亚军是新密市司法局苟堂司法所职员,2016年4月李亚军任新密市法局苟堂司法所负责人、苟堂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二十年耕耘,汗洒沃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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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年来,“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法律的尊严高于一切、社会的稳定高于一切”是他的宗旨,始终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信任不信任、答应不答应”为标准,体贴群众的难处,关心群众的疾苦。以建立、健全、完善基层调解组织为突破口,合理、合法、公平、公正调解和处理了大量的矛盾纠纷案件,受到群众的称赞。一、忠诚司法。李亚军朴实公道的工作作风和显著的工作业绩赢得了当地群众的普遍赞誉和各任领导的首肯,平时他几乎没有星期天和节假日,像钉子一样守在办公里。他说:随时等待来访的群众,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发生,特别是星期天和节假日,接待上有空档,一些群众纠纷案件,就会节外生枝,发生它变,或过激,或上访。只有坚守岗位,有理有节的接访群众,才能在法律的准绳下熄火。通过及时调解,达到合理解决,起到平安一方的作用。二、心系稳定。苟堂镇是新密市的一个边远山区乡镇,司法调解组织不健全,村级干部普遍存在文化低,法律意识淡薄,民事调解不靠法律靠感情和关系,调解过程中不能依法办事,老百姓在对待民事纠纷上一是靠忍,二是靠访,诸多民事纠纷小事变大,集大成怨,揭批上访,妨害社会稳定。面对工作现实,李亚军按照市局工作部署理出工作思路,把建立乡村调解组织网络为突破口,亲自上下协调,在全镇24个村全部成立调委会,不留空白,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在健全调解网络的同时,重点强化各村调委会的纠纷排查、矛盾调处和考核评比等制度,全镇上下紧紧围绕“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不激化”的总体目标,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和要求。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维系一方稳定。三、情系百姓。以情动人,以法育人,调解架起连心桥。20多名疑似尘肺病患者因赔偿问题与厂方发生纠纷,多次到有关部门上访,影响了社会稳定。李亚军作为镇调委会主任接到党委政府指派后,从维护和谐稳定角度出发,主动介入,积极参与,了解情况。放弃休息时间与20多名职工促膝交谈,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与要求,了解其家庭状况,面对面做思想工作,安抚情绪。同时积极与厂方协商,反复做工作,强化厂方负责人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转化思想态度,厂方也从先前消极逃避到主动予以配合。在吃透情况基础上,李亚军敏锐地寻求问题突破口,结合双方问题焦点在于赔偿数额不一致的情况下,多次召集双方代表协商,经双方不断协商,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厂方与21名疑似尘肺病患者职工达成赔偿协议,签订协议书后,21名患者职工当场领取赔偿款,拿着赔偿金他们感动地热泪盈眶,由衷地说:“司法所帮了我们大忙,司法调解就是好”。疫情就是命令。疫情防控期间,李亚军在搞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镇党委镇政府和司法局,到镇卡点、村卡点以及高速公路收费站卡点,搞好疫情防控工作。人民利益高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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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汛期间,李亚军吃住在乡村,一个多月都不回家,直到汛期过去才松了一口气。李亚军的工作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肯定。多次被苟堂镇党委苟堂镇人民政府评为先进工作者;多次被新密市人社局、平安办、司法局评为新密市优秀调解员;2018年6月,被郑州市委政法委员会、郑州市法学会评为2017年以来全市法学会工作先进个人;2014年7月和2023年8月,两次被河南省司法厅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



   李亚军爱岗敬业、忘我工作、无私奉献的精神赢得了广泛和高度的社会信誉。在苟堂镇工作的二十年中,一串串为民调解的动人故事,在民间传颂,保护着苟堂镇的一方平安,为苟堂的稳定与和谐作出了重大贡献。而今,李亚军仍以饱满的热情、扎实的工作作风,在人民调解事业上继续谱写新的篇章,愿调解之花在苟堂镇绽放得更加绚丽多彩。通讯员王乃存,郭丽敏,徐东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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