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提醒”助推“两个责任”落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对检察人员的监督管理,河南省新蔡县检察院于近日出台了《新蔡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备案、提醒”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凡是干警(包括党组成员等)外出学习、办案、操办婚丧事宜等有可能违反‘八项规定’的情况,都必须到该院纪检监察部门备案,接受提醒,并签订遵纪守法承诺书。对于不遵守该管理办法的干警,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的处理。”为使干警全面学习并遵守该办法,新蔡县检察院通过局域网、微信群、短信等方式,向该院全体干警发布。

该办法自实施以来,干警普遍反映良好,对创新做法表示欢迎。如该院干警徐爱民接到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的培训通知后,提前3天到纪检监察部门备案,接受提醒并签订承诺书,履行手续并牢记承诺去参加学习培训。对此,该院政治处副主任杨凯说:管理办法对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警素质和遏制干警可能违反“八项规定”起到积极作用。此管理办法旨在落实监督责任,进一步强化对干警事前监督的预防功能,提高干警遵章守纪和廉洁自律意识,切实维护好该院“全国模范检察院”的良好形象。截至目前,该院干警没有发现一起违反“八项规定”的案例。

(朱焕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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