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巧家幼儿园投毒案”再审宣判 17岁少女入

 近日,“云南巧家幼儿园投毒案”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再审宣判:由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13年前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幼儿园保姆钱仁风改判无罪释放。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到钱仁风的代理律师、云南行动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柱。“各方在对冤案当事人表达同情时,应该关注是什么原因让无辜者蒙冤?真凶为何依然逍遥法外?当年参与案件侦破的警员是否存在职务犯罪的可能?”杨柱说,“如果有,应当尽快追责。”

  “投毒后如何逃跑”问出一脸迷茫

  昨天,最高检官网发布了此案的有关信息。2002年2月,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一家幼儿园,3名幼儿在午睡后出现身体不适,经医院抢救后两人脱险,一名2岁女童救治无效死亡。当时,根据尸检和现场勘验,警方证实女童的死因为“摄入毒鼠强”,将此案定性为“投毒案”。被控投毒的钱仁风,当时年仅17岁,于当年年底被判处无期徒刑。

  入狱以来,钱仁风通过各种途径喊冤。在一次监狱组织的法律援助活动中,杨柱首次见到了钱仁风。“喊冤的犯人很多,不少是对法律理解有偏差。但钱仁风,我觉得她的眼神很善良,不会撒谎。”杨柱回忆当时的情景,“我接着又问了她几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投毒后如何逃跑’,她被问得一脸迷茫。或许,她根本不知道怎么回答。我觉得,很可能她被冤枉了。”

  现有证据不能形成完整证据链

  再审申诉并不顺利。2011年12月,云南省高院驳回钱仁风的再审申请。最高检官网的信息显示,此后,案件经历网友网络发帖、云南省检察院领导就舆情批示、省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处启动立案复查程序、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云南省高院再审等程序。其中,云南省院检察长多次过问;主管刑事申诉工作的副检察长直接阅卷,就案件疑点提出补查要求。今年5月,云南省高院决定再审。再审判决书显示,现有证据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

  出狱后,钱仁风立即赶赴老家,准备去母亲的坟头看看。“她这13年来的变化,就是瘦了、沧桑了。她想找份工作,让家人过上好日子。”杨柱表示,云南高院已经告知,此次不仅可以提出人身损害赔偿,还有精神损害赔偿。

  入狱时17岁,出狱时年过三十。“更好的年华获得更多的赔偿?法律没有这么规定。我国《国家赔偿法》的精神是人人平等,很难界定何为更好的年华。”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薛进展告诉记者,“但从人性上说,确实应该给予更多赔偿。”

  “代签”“漏查”或涉及犯罪

  昨天下午,记者先后致电巧家县公安局和昭通市公安局,希望了解真凶抓捕和冤案追责最新进展。对方均表示电话里无法核实身份,不便接受采访。

  “这个案子还没有到结束的时候,真凶还未找到。这起冤案的侦查过程还有很多疑点。”杨柱告诉记者,根据检方调查,在钱仁风的认罪供述及辨认笔录中,有5份笔录后的落款签名并非钱仁风本人所书写。签名字迹与口供笔录的记录人蒋某、杨某、李某所书写的字迹相同。“但在‘不知道’等没有认罪的供述中,签名是钱仁风本人书写,这说明不是她不会签名。判决书中提到的‘代签’我觉得都不尽准确,那有当事人委托之意。我觉得应该是‘冒签’。”他说。

  杨柱又说了一个疑点,当年警方对证人幼儿园园长朱梅调查时,朱梅曾经提到,有一男子由于追求自己不成心生怨恨,这本应被列为重要的嫌疑,可翻遍卷宗,也从未发现警方对该男子进行调查。

  “对于律师的第一个质疑,如果警方冒充钱仁风签名,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这和警察保障证据真实的职责根本对立。未来调查要是认定警方明知当事人无辜,故意陷害,最终令其蒙冤,这就犯了徇私枉法罪。”薛进展说,“对第二个质疑,证人描述的嫌疑人与当事人案件密切相关,司法机关理应进行调查,如果没有,那是严重失职。后续调查要是证明这种失职是为了故意包庇嫌疑人,同样应当按照徇私枉法罪进行追责。(记者 赵征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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