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检察机关10名“检察之星”获表彰

    1月20日上午,省检察院举行表彰大会,对全省检察机关评出的10名“检察之星”进行表彰。省检察院检察长蔡宁出席大会。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阎兴振介绍,为加大培育、弘扬先进典型力度,充分发挥典型的引领、激励作用,打造过硬检察队伍,2015年4月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了“检察之星”选树活动。根据各地推荐、事迹展播、评审会评审情况,最终评出了10名“检察之星”,13名“检察之星”提名奖。他们是全省检察官的杰出代表。

    受表彰的全省检察机关“检察之星”是:吕树伟(郑州航空港区检察院)、陈玉清(安阳市检察院)、张帆(郑州市检察院)、王建超(洛阳市检察院)、郁玉琴(扶沟县检察院)、杨耀宏(平顶山市检察院)、胡瑞鹏(民权县检察院)、罗刚(淅川县检察院)、李永山(舞阳县检察院)、庞丽贤(新乡市检察院)。(记者谢建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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